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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在前期防控救治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确保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一是将保障范围扩大到疑似患者,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就医地予以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增加门诊特殊疾病处方带药量,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将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包括异地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处方时间延长至3个月,减少参保人员前往医院次数,降低感染风险,全力支持医疗机构集中医疗资源收治感染患者;三是加强疫情形势分析和研判,建立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收集本地工作动态、预付医疗机构费用、患者结算人数、医疗费用和报销费用等情况,开展医保基金支付患者医疗费用情况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为下一步决策部署提供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