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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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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
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
服务对象 |
法人 |
事项子类型 |
申请(申报)和审核(登记、备案)类 |
咨询电话 |
028-86523368 |
监督投诉 电话 |
028-86523069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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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 大厅现场次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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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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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地点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办理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一楼服务大厅异地就医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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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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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因疾病治疗需要转至参保地以外就医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3、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在异地因急症抢救入院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4、省内跨市(州)发生外伤入院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5、其它符合参保地规定可异地就医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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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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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一)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交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申请材料。 (二)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的,可即时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当场告知参保人员应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办理,并向参保人员解释有关政策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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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及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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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第三点第(五)条(五)规范转出流程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经办机构进行登记。 2、《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14]29号)第二章第四条异地就医人员应在参保地医疗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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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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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备注 |
1、转诊转院证明、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
纸质资料。 |
转诊转院备案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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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川省省内异地就医外伤入院登记表》、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
纸质资料。 |
外伤备案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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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证复印件、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
纸质资料。 |
长期异地备案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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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病案首页、抢救措施等 |
纸质资料。 |
急症抢救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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