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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缓解农村居民看病远、报销难问题,保障农村群众小病不出村、急病得缓解、大病保稳定,彭山区医保局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工作落地落实。
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服务软实力。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配备合格的乡村医生,引导基层医务人员规范使用基本药物。为“两病”定点诊治和供药机构配备“两病”用药专柜,确保农村参保患者就近购药报销。改善村医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促进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优化落实补偿政策,提升服务保障力。综合考虑村医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严格执行“医保卡就诊人次×4.5元”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将其纳入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支付范围,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医保支付比例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按不低于40%的比例补助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项目的村卫生室,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