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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一次比选参选单位不足3家,经专家论证并报审,现作第二次比选公告。
为加快构建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化体系,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创新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用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编制我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编制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采购方式
比选。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医保信息化试点工作启动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高标准建设全省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保信息系统,强化信息化对医保运行、管理、服务的支撑功能,支持全省医保业务工作的全覆盖和协同化发展,实现医保数据资源大集中和业务系统一体化。
(二)建设目标: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建设“规范高效‘大经办’、便捷可及‘大服务’、智能精准‘大治理’、融合共享“大协作”、在线可用‘大数据’、安全可靠‘大支撑’的医保信息系统”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全国统一医保系统、搭建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和省级医保信息平台”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思维和先进技术,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融经办、监管、运用为一体的智能化、协同化的全省医保信息化系统。
(三)项目内容:在全面梳理我省现有医保政策、业务流程以及相关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医保信息化功能需求,从网络资源规划、系统构架搭建、应用软件开发、资金预算等方面进行研究,编制我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实现全省基础信息管理、跨省异地就医、信用评价管理、业务基础管理、公共服务、智能监管、药械招采、基金运行及审计监管、内部控制、经办服务、宏观决策大数据应用的集约化、平台化建设,同时满足与国家局和我省及21个市(州)局医保信息的互联互通。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二)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
(三)需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四)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七)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并对接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信息化建设指南》,编制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时间要求:2019年7月15日之前完成。
(三)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具有保密义务,并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经允许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知晓,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3.供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七、项目验收(实质性要求)
提交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验收。
八、其他
(一)本项目预算价26万元,最高限价26万元。
(二)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评分细则”。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比选文件自2019年5月29日-6月4日9: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皇冠博彩官网上下载,并前往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医疗保障局1932房间填写报名表。
(四)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共计伍份,均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9年6月5日9:30-10:00,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医疗保障局4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内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5日10:00。
(七)比选地点: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医疗保障局。
(八)供应商就相关内容进行PPT演示和介绍(介绍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3个部分:一是公司情况简介;二是对四川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思路和建议;三是包含了本项目的完成时限、工作安排以及驻场人数等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介绍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九、其他事项: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6523595
地 点: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医疗保障局
评分细则
一 |
价格(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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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得分 (10分) |
10分 |
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投标报价得分=(合格供应商中最低的报价/各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1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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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商务(3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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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实力 (9分) |
9分 |
1.供应商同时具有国家ISO20000信息技术管理体系认证和ISO27001安全体系管理认证得5分,具有其中1个得2分,最高计5分; 2.供应商参与的信息化类项目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金奖荣誉或者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荣誉,得4分;省级科学进步奖荣誉,得2分。本项最高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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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演示讲解 (11分) |
11分 |
根据供应商演示讲解情况打分。内容完整得3分,缺一项内容扣1分;设计思路非常清晰得3分,较为清晰得2分,基本清晰得1分,不清晰不得分;整体架构非常合理得3分,较为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分,不合理不得分;具有很好的创新性得2分,具有较好的创新性得1分。本项最高11分。不演示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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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业绩 (12分) |
12分 |
2015年以后,每承担过一次国家级信息化可研项目编制的得3分,每承担过一次省级信息化可研项目编制的得1分。本项最高12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盖鲜章,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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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技术部分评分(5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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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业技术水平与能力 (41分) |
阐述对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的理解、认识及措施。 |
5分 |
(1)背景及建设目标分析:对本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进行分析,编制必要性分析报告。从报告描述的清晰合理性方面进行打分。评价为“优”的得5分;评价为“良”的得3分;评价为“一般”的得1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
5分 |
(2)结合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思路,对国家试点省份信息化建设目标和建设路径进行分析,编制项目实施路径建议报告。从报告描述的清晰合理性方面进行打分。评价为“优”的得5分;评价为“良”的得3分;评价为“一般”的得1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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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3)结合四川省医疗保障业务现状,对本项目业务需求进行分析,编制业务需求分析报告, 从报告描述的清晰合理性方面进行打分。评价为“优”的得5分;评价为“良”的得3分;评价为“一般”的得1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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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
(4)项目总体思路:项目总体建设思路、总体业务架构、总体技术架构、总体数据架构等能够按照国家试点省份整体要求进行规划设计,评选结果“优”得8分,“良”得4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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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
(5)项目建设方案:针对本项目涉及的标准规范建设内容、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方案、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方案、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方案、网络系统建设方案、安全系统建设方案、备份系统建设方案等建设内容,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建议书,方案设计评选结果“优”得8分,“良”得4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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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6)从项目建设思路和内容上的创新性和特色性方面进行评价。评选结果“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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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7)项目开展详细计划: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设计质量保障措施和设计进度保障措施,编制项目开展详细计划报告,从报告描述的清晰合理性方面进行打分。评价为“优”的得5分;评价为“良”的得3分;评价为“一般”的得1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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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咨询设计 组织计划 (5分) |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咨询进度、组织等计划,工期进度计划合理,对各阶段预期的交付成果能准确把握,对工期进度有具体的分析和承诺,由评委在0-5分之间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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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团队 配备 (12分) |
2分 |
1.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PMP和高级技术职称得2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项目经理入职本单位以来的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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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2.项目团队 1.至少1人具有信息类高级职称或注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认证得 2 分,最高计2 分; 2.至少1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认证得 2分,最高计 2 分; 3.至少1 人具有 CISSP或CISP注册安全工程师认证得 2分, 最高计2分; 4.团队其余人员需具备计算机类、软件类相关证书得2分。 5.根据供应商承诺参与本项目的驻场人数进行评分,6人以上(含6人)的得2分,6人以下得1分。 (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入职本单位以来的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团队成员中同一人员的不同证书不重复计分)。 |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合格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应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及充分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证明相关货物或服务是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的,并提供对应的分项报价,否则评审时将不给予相关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