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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增强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履约意识,规范协议双方履约服务行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医保局遵循“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原则,探索建立医保服务协议履行全过程记录制度,提升协议签订、履行、续约与终(中)止定点医药机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质效,增强经办机构使命感、医药机构责任感、参保群众获得感。
一、健全三个机制,夯实履约之基
一是完善医保案件审评制度。构建医疗保障案件“三审一评”工作制度,组建案审组、联审组、会审组,实施医保案件三级联动分类审议,由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对案件进行年度评议,持续提升监督检查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二是建立典型案例“普规普纪”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典型案例“普规普纪”工作会议,督促案例所涉定点医药机构深挖问题根源,查找违约原因,制定完善整改措施,实现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的转变,实现“查处一例、警示一片”。三是健全基金监管自查自纠容错机制。采取“组织点+自己找”的方式,由医保部门集中发布问题清单,依托自查自纠问题免除违约金处罚的引导作用,督导定点医药机构按月开展“靶点”自查、“精准”自纠,充分发挥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管理优势,大力推行医保集团自治,提升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意识。实施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来,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自查问题447个,清退违规费用208.4万元,占清退违规总金额的51.9%,同比增长66.9%。
二、把好三个环节,恪守履约之责
一是优化协议签订服务流程。联合区行政审批部门探索实施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医保备案”一站式服务,主动为医药机构提供定点准入前置指导,实行自贸区医保定点申请“特区快办”,大幅提升新增机构准入效率。二是强化协议履行监控预警。建立“三张清单”(违约情形、违约问题、服务事项)和“四本台账”(履约基础信息、协议指标管理、违约处理、审核扣款),对协议管理基础性、关键性的环节和内容实施全过程记录,采取“机构按月自查+医保季度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协议履行过程动态监控,发现疑点问题立即预警提醒并进行核查和处置。三是深化协议续签信用评价。对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年度考核,以服务协议履行全过程记录情况为基础,形成“橄榄型”考核结果并与信用评价挂钩,考核合格的准予续签协议,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实施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来,通过基金运行分析发现疑点线索18个,对协议管理指标运行异常的医疗机构点对点提醒约谈19家次,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4次,共查处定点医药机构13家次,查处违规金额183.2万元。
三、创新三项举措,筑牢履约之魂
一是举办集中签约仪式。采取“现场+直播”的方式,在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属地镇(街道)的见证下,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代表隆重签约,分别面向社会作出庄重履约承诺,切实提升协议双方及医保领域从业人员履约意识。二是发布年度履约报告。以医保行政部门视角解析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履约情况,对协议双方年度履约情况进行公正评价,总结先进经验、指出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制作并点对点推送个性化“违约明白卡”,提升协议双方履约能力。三是厚植和谐履约氛围。打造“基层协管员、社会监督员、医保员”三支队伍,推行“医保惠民政策走深走实、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医保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三大行动,邀请社会监督员和纪检专员全流程参与协议管理,充分发挥“蓉城医保客厅”品牌效应,筑好宣传主阵地,营造良好氛围,全力推动医保领域共建共治,构建和谐医保关系。实施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来,社会监督员、纪检专员参与检查16次,违约行为查处提速19%,查处违规金额569.9万元、同比增加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