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信息表公告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函〔2021〕203号)要求,为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报销,现将《四川省“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信息表》(截至2022年3月4日)予以公布。
附件:四川省“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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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