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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共建“服务点”。依托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商保公司网点等第三方力量,统筹考虑人口密度、医保需求等要素,由医保部门提供业务指导,第三方力量配置场地、硬件和专兼职人员,优化布局医保服务场景。截至目前,建成医保服务工作站点7个,接待咨询群众2265人次。
(2)事项下沉“就近办”。每个服务站点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按照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识标牌、宣传资料“四统一”要求提供标准化服务;依托医保经办受理辅助系统,授权19项医保服务事项,实现住院费用手工报销等“到厅事项”家门口即办。截至目前,受理业务1772件。
(3)便民利民“心服务”。配备医保便民服务记事本、应急药箱、老花镜、雨伞、充电器等便民服务物品;针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服务对象提供帮办代办服务,通过代收参保人资料、区域间邮寄等方式实现跨区域受理。截至目前,帮办代办服务9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