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的新形势,德阳市医保局出台新冠病毒感染医疗保障十条措施,全力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医疗保障。
一、做好医药机构救治费用保障。一是建立医保基金快审快拨机制,1月上旬前将向全市定点医药机构预支各项医药费用2亿元,缓解医药机构资金压力。二是提前为医疗机构将国家组织的前四批集采药械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到位。三是规范疫情防治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明确对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实施手术的可加收100元特殊消毒费。四是全面保障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结算,对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住院床位加床行为、具有退热和镇痛等功能的中药类医院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允许跨科室、跨专业合理收治重症患者,对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等设置的发热诊室及时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管理。
二、做好群众就医用药需求保障。一是对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所涉药械开通绿色挂网通道,采取“先采购后备案”的方式开展临时应急线下采购。二是保持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价格监管联动,加大对相关药械价格的监测力度,避免出现不合理涨价等行为。三是支持群众线上就医问诊,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程序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四是全力做好新冠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推进第二针加强针接种工作。
三、做好群众便捷医保服务保障。一是依托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实现医保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办理全覆盖,将医保服务事项下沉至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积极建设覆盖医药机构、银行和商业保险机构的“德阳医保服务站”,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实现医保业务线下“就近办”。二是利用居民参保登记为契机,通过“医保下乡赶场”,给参保群众送政策、送服务、送保障,通过“政策找人”方式,提高政策宣传覆盖率和群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