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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医疗保障事业良性发展,区医保局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按照“分类实施、重点突出、动态调整、鼓励修复”的考核原则,对全区864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021年度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其中,守信178家、基本守信652家、失信34家。通过建立“三个机制”,有效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全区2021年次均住院费用增幅较去年同比下降达3.4个百分点。
一是建立完善的信用考核评价机制,为信用监管“立标准”。结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服务协议以及区内各定点医药机构实际情况,从协议履行、基金绩效、行政处罚、社会评价等多维度构建起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三级诚信考评指标体系,确保考核体系的科学性、严谨性、公平性。
二是建立奖惩有力的结果运用机制,为信用建设“增动力”。为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将信用体系考核结果与医药机构稽核监管、总控分配额度等挂钩,通过对守信机构降低日常监督检查频次、调增协议次均指标等激励方式,激发医药机构信用体系考核的争先动力。
三是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协同监管机制,让信用评价“长牙齿”。加强纵向、横向联管联查,将信用体系评价结果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内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监管协同、凝聚监管合力,推进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