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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建设,规范医疗救助经办工作流程,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减轻医疗负担,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近年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时出台了《成都市医疗救助办法》《成都市医疗救助经办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有关事项的通知》,为确保我市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7月20日,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医疗救助工作培训会,全市23个区(市)县及部分镇(街道)共60余名医疗救助、医保参保经办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田勇同志组织学习了国际国内医疗救助制度的概况,详细解读了成都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制度创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
市医保信息中心非基部余咏梅同志对医疗救助经办申报和审核审批流程等,做了重要讲解。
新津区作为区(市)县代表,就新津区8+2医疗救助制度作医疗救助经验分享。
市医保局事务中心相关分管领导在会上就医疗救助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一是明确医疗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医疗救助工作是构建高质量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要立足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全面落实《成都市医疗救助办法》《成都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健康权益,助力我市“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建设。二是明确医疗救助基金监管重要性。医疗救助基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医保部门应当将医疗救助资金管理纳入日常稽核、监管,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依法管理医疗救助基金,保障基金安全。
二、迅速消化,正确应用。
出台政策很必要,落实政策更重要。一要抓学习。
区(市)县要迅速启动《通知》内容学习,全面掌握《通知》的新要求、新规定,梳理新、老政策差异,做好群众解释工作,正确运用政策实施救助。二要抓操作。市医保事务中心要加快程序需求测试,区(市)县要及时完成业务模块授权,规范使用相关新建模块,确保业务经办持续不中断;三要抓管理。要强化内控管理,规范经办流程、梳理风险事项、明确责任到人,维护基金安全。
三、立足服务,高效经办。
一是推动高效救助。做好救助政策公开、办理流程
公开、受理资料公开,做到申请受理快捷、审核审批规范、资金发放高效,提升救助质量,促进服务管理转型升级。二是实施温暖救助。要耐心、细心地做好群众解释和意见收集工作,要以责任心、同理心着力解决好在经办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做实做细医疗救助工作,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四、做好衔接,加强联动。
一是畅通纵向联系。区(市)县要与市医保局医
保处、事务中心非基部、基金部加强工作对接,正确解读政策、统一政策口径,及时反映经办中遇到的问题和好的工作建议。二是加强横向联动。根据我市医疗救助相关文件精神,主动对接、联合同级民政、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卫健部门、残联、镇(街道)、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共同落实《办法》《实施细则》及《通知》新的具体工作要求,建立主动发现机制、信访协调化解机制,加强救助信息互通参考,推动社会救助合作共治。三是全面贴近群众。将医疗救助宣传融入医保政策常态化宣传工作中,主动开展医疗救助政策宣讲进镇(街道)、进医院、进养老院(福利院)等针对性宣讲活动,发挥医疗救助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作用,让社会各界和更多群众知晓医疗救助保障,共享发展成果。
本次全市医保系统医疗救助工作培训会,采取政策解读、经办讲解、先进经验分享、座谈交流等形式,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成都市医疗救助政策制度创新,给城乡困难群众带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政策与经办高效衔接,提高了医疗救助经办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明确市、县、镇工作职能,申请审核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
下一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在制度创新、服务群众等方面,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扎实推进全市医保系统医疗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