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近日,为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省医疗保障局召集省级有关部门专题研究协商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峰出席并讲话,省医疗保障局、民政厅、财政厅、省卫健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省税务局和省银保监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关于《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汇报,省级参会部门相关业务处室同志就我省贯彻落实具体政策、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充分的讨论,并协商达成初步统一意见。
张海峰对待遇保障处起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省级参会部门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是三重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聚焦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着眼于统一规范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增强医疗保障制度托底性功能的国家顶层部署。
他要求,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谋划长效机制,细化措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一是进一步完善举措。要对标国家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作措施,确保国家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各项规定在我省落实落地,规范实施。二是注重省情实际。实施意见要体现四川特点,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切实缓解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医保力量。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强化与各参会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在工作上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动态调整和沟通机制。